语文教材编写对原著进行修改,要把握好个中边界。
近日,一篇名为“萧红入编课本的不幸遭遇”的文章引发关注,也让教材编写改编原著、名篇这一话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据报道,该文称,“语文教材的编者对萧红作品进行了拙劣的改动。”如“2019年‘人教版’小学《语文》课本三年级下册《火烧云》一文,它宣称选自《呼兰河传》,却与原著出入极大:节选部分不足八百字的原文,被删去了二百多字,剩下的四分之三篇幅也被改动多达百余处”。
这不是语文教材编写改编原著、名篇,第一次引发争议。此前就有作者吐槽其文章被选为教材,但被改得“面目全非”,有的甚至与自己想表达的意思相反。
有的则是读者对已去世的名家名篇被改表达不满,质疑编者以改编为名,“夹带私货”,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到原著中。表示这是对原著的不尊重,也是对学生的误导,尤其是名家的名篇被篡改,误导会更深。
当然,也有一些人支持对原著进行一定的修改,哪怕是名篇。因为作为入选教材的作品,不只是为了阅读,还有教育功能,有的原著也有表达不规范、语法错误等问题,还有的因时代原因,以及读者对象不同,有不适合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内容。进行适当的修改,可以更好地发挥教育作用。
那么,入选教材的文章能不能修改?修改的原则是什么?谁来修改?怎么判断修改是否合适?这些问题,很有厘清的必要。
语文教材编写,当然可以对原著进行适当修改,而不是必须“原封不动”,但要做到“适当”。
首先,要体现对原著知识产权的基本尊重。对于仍在世的原著作者,应该在入选、改编时,征求原著作者的意见,不能不征求意见,就私自改编。
有些编者可能会认为,作品入选教材是作者的荣誉,只要入选,再怎么改编,对方都不会有什么意见。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而对于已经去世的作者,在入选教材进行必要的修改时,也要尊重原著本身的表达,更不能扭曲其原意。对这次事件而言,不足800字的文章删去200多字,剩下四分之三篇幅也被改动多达百余处,显然已超出“适当”范畴了。
正如网友所质疑的,如果觉得原著有入选教材的价值,为何要改动这么多?而如果要改动这么大,为何还要入选呢?
就改编原著而言,在合理教材编写机制之下,教材编写者也要说明:为何要选择这篇文章,为何要进行一定的修改。
也就是说,要有对修改原著进行充分的专业论证的过程,尽量让各方对入选以及改编达成共识,如此也才更有利于开展教学。这应该成为入选、改编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