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4月13日,广东省2021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结束,记者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招生录取时间为4月22日至4月30日。其中,4月27日—30日为征集志愿录取时间。考试院特别指出,投档时,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后续院校志愿。
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
广东省2021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招生”)不分批次录取,全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下称“3+证书”)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其中本科批次在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资格考生确定及考生总分合成方式详见粤招办普〔2020〕43号文及有关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专科中职生批次、退役军人批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院校专业组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其中,退役军人考生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时,按先中职生批次、后退役军人批次进行。
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投档时,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后续院校志愿。
此次被录取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强调,严格执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严禁招生院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录取期间,生源好的院校可在年度招生总计划内,申请适当增加春季高考招生计划。院校增加计划须在正式投档前向省教育厅规划处和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在网上录取系统上办理手续。招生院校若需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间进行且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因生源计划调整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向考生和社会解释。
如招生院校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将于4月27日—30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至相关院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使用。
招生院校审阅考生档案以及提交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档案的过程与夏季高考录取相同。退档考生提出的质疑由相关院校解答,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志愿填报合理且成绩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招生院校应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指出,报考春季高考招生并被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招生录取。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其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资格。报考春季高考被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曾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