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5日讯 男子外出打工18年,返乡时却发现自建的合法房屋被人占为己有。日前,宁德蕉城法院成功调处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助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生根。
1999年,王某在飞鸾镇碗窑村的宅基地上合法建造了案涉房屋并居住于其中。18年前,其因生活所迫外出打工,其间一直没有回家。离开家乡后,王某并未将房屋出租、出售,也未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没想到去年回到村里,却发现房屋被张某据为己有。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得知双方之间存在积年矛盾。探清突破口后,法官联系张某对其进行耐心沟通疏导,运用情、理、法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经一番说理析法,原、被告双方达成庭外和解,以原告撤回起诉终结该案。(叶雨香 冯秀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