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评论员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们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弘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脱贫基础更加稳固,脱贫成效更可持续,是开启奋斗新征程的重要基础。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是湖北最大的实际,脱贫地区总体发展水平和少数脱贫人口收入水平还不够高。脱贫摘帽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马放南山、刀枪入库”,对脱贫地区、脱贫群众,仍需扶上马后再送一程。要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有保障成果,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要搞好后续扶持,千方百计稳定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要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要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等方面有效衔接,实现“守底线”与“上层次”有机结合。脱贫攻坚后的5年过渡期内,要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进各类帮扶政策统筹、资源统筹、力量统筹、机制统筹,建立统一的全省乡村振兴区域协作和定点帮扶机制。要坚持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形成工作合力。
要以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刻不容缓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强省建设,把基点放在农民增收上,把重点放在产业发展上,把着力点放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上,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以农业农村现代化抬高湖北全域高质量发展的底板。
回首来路,脱贫攻坚的每一步都饱含磨砺;接续奋斗,乡村振兴的每一步都需要踩实。从脱贫攻坚精神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我们就能不断夯实共同富裕的基础,绘就更加壮美的乡村振兴画卷,让美好生活在新起点上“芝麻开花节节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