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汶上第一实验中学发生学生打人事件。
4月19日,汶上县第一实验中学根据调查结果,学校将涉事学生及家长召集到学校接受处理。双方家长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打人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做好被打学生的心理安抚。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