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点睛:
《公路安然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必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
该当向公路治理机构提出申请。
经赞许方可更新采伐。
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
该当交纳补种所需用度。
由公路治理机构代为补种。
《公路安然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未经赞许更新采伐护路林的。
由公路治理机构责令补种。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采伐林木代价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近日。
福州市罗源公路奇迹成长中间路政职员巡查时发明。
莳植在g104线一起段的5棵桉树被违法砍伐丢弃在路边。
罗源公路奇迹成长中间、交通综合法律部门职员急速开展现场查询造访取证。
查明上述环境系某电力施工步队为改造该路段老化的电线。
在未取得路政审批的条件下。
擅自砍伐路树以方便施工所致。
且砍伐的路树随意丢弃在路边。
给公路通畅安然埋下隐患。路政职员当即责令施工步队将路树搬离路边。
且见告砍伐路树必须解决公路路政许可。
其行径已违反了公路司执法例。依拍照关规定。
该施工步队因无法自行补种路树。
需向罗源公路奇迹成长中间依法交纳代为补种用度700元。
并承担交通综合法律部门对其违法行径处以的2100元罚款。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肖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