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官昨日在判刑前覆述案情时表示
当日有人号召"民众,"介入集结
引起数以百计的人凑集
湾仔一带有暴力行径
包括放火、堵路等其间
被告由行人路走出马路高叫口号及做手势
部分人和应警方其后向被告作出警告
要求他竣事行径及脱离现场
惟被回绝并继承叫口号
终极被捕
罗官指出
被告叫的口号内容本身虽无宣传暴力
却引起了人群的回响
令他们的飞腾情绪"再推一步"
其行径会令"后果一发弗成料理"
所引致的后果及严重性不能漠视
但斟酌到被告承认控罪
遂将4个半月的量刑动身点扣减至3个月
星岛全球网消息:喷鼻港文陈诉请示讯(记者 葛婷)揽炒派去年5月24日在港岛提议游行否决国歌法及喷鼻港国安法
50岁前大年夜学副教授郭伟文冲出马路展示黑暴手势及叫口号
并于早前承认在"民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径罪
昨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罗德泉指出
案发时集结者有放火等暴力行径
被告的行径进一步刺激本已情绪飞腾的人群
其严重性"好可骇""坐监绝对恰当"
遂判被告实时监禁3个月
被告郭伟文(50岁)
承认去年5月24日在湾仔轩尼诗道的"民众,"地方作出鼓噪或扰乱秩序行径
或应用吓唬性、辱骂性或侮辱性的言词
或派发或展示任何有此等言词的文稿
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被告早前自行求情时走漏
他博士卒业
曾在喷鼻港的大年夜专院校及内地的大年夜学教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