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
廖某乘坐襄阳南漳县城关镇至武安镇客运班车回家。当车辆行驶至城关镇临沮岗村子路段泊车后。
廖某觉得司机没有在自己要求的地方泊车。
与司机发生争执。司机继承启动车辆前行。
廖某随即到驾驶室旁。
用手拉拽车辆变速杆。
司机紧急刹车。当时客车载客十余人。
行驶速率约10km/h。
现场无职员受伤。车辆停下后。
司机立即电话报警。
廖某留在现场期待。
被随后赶来的夷易近警抓获。案发后。
廖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并志愿认罪认罚。
楚天都会报纵目新闻讯(记者聂丽娟 通讯员吴楚君 蔡蕾)游客感觉司机没有按自己的要求泊车。
竟在客车行驶历程中抢控变速杆。近日。
纵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高院获悉。
今年4月。
该名游客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夷易近币三千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奉告纵目新闻记者。
廖某在公共汽车行驶历程中。
因与驾驶员发生争执而抢控变速杆。
滋扰公共汽车正常行驶。
危及公共安然。
其行径已构成妨害安然驾驶罪。根据刑法溯及力。
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及相关司法规定。
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子、情节、对社会的迫害程度及认罪立场、悔罪体现等作出如上讯断。
近年来。
在公共交通对象上妨害安然驾驶的行径时有发生。审理此案法官先容。
今年3月1日。
《中华人夷易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
妨害安然驾驶罪作为自力的罪名。
能够有效警备和遏制妨害安然驾驶的行径。
增强全夷易近遵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