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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男子冒充记者写200封信敲诈上市公司高管 一审被判十年六个月

来源:网络 2021-02-23

2月22日,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一起涉及多家A股上市公司高管的敲诈勒索案。湖南男子符某通过冒充记者,以揭露上市公司高管隐私为由,成功诈骗4家上市公司高管共134万元。

公开的判决书显示,2020年3月底至4月中旬期间,符某以敲诈勒索钱财为目的,搜集上市公司高管信息(包括姓名、地址、人员照片等)并制作敲诈勒索信件200封,信件内容声称掌握被敲诈勒索对象的私人秘密,并以此要挟被敲诈勒索对象向其持有的刘某某的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33.5万元或人民币35.2万元。2020年4月12日9时许,被告人符某驾车至湖南省岳阳市邮局火车站支局将上述200封敲诈勒索信件同时投递邮寄。

2020年4月15日到21日,奥普家居(603551)副总经理吴某、泰林生物(300813)董事长叶某、广大特材(688186)董事长徐某、瑞玛工业(002976)董事长陈某分别收到符某邮寄的敲诈勒索信,收到信件后,上述四名上市公司高管均按照符某要求向其转账33.5万元。其中,广大特材董事长徐某、瑞玛工业董事长陈某均是在收到信件当日便转账给符某。

看似敲诈顺利的符某最终还是遭到了“硬茬”,2020年4月17日,成都先导(688222)董事长李某收到符某邮寄的敲诈勒索信件,在收到信件的第八天,也就是4月23日,李某选择报案,未转账给符某。

2020年4月29日,符某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由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由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执行逮捕。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新闻记者以揭露他人隐私的方式敲诈勒索多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符某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赔部分赃款,在量刑时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成都市双流区法院判决符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原标题:湖南一男子冒充记者写200封信敲诈上市公司高管 一审被判十年六个月

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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