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收取的包管金
今朝
鲤城各有关单位正抓紧开展自查清退事情对历年来留存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中
因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司执法例等规定和采购文件约定不予退还的包管金
分手挂号造册
鲤城明确要求
今年6月1日起
由财政部门监督治理确政府采购活动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相应)包管金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收取;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征、供应商诚信等环境免收如约包管金或低落缴纳比例
容许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约包管金“采购人可经由过程信用中国、信用泉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等道路查询供应商信用环境”区财政局事情职员表示
据先容
在招投标活动中
包管金主要分为投标(相应)包管金和如约包管金两种形式
“收取包管金是为了约束供应商的行径
确保其依法如约
例如不随意撤标、定期按质竣工等”区财政局相关认真人先容
经久实践中发明
部分企业为了缴纳包管金
导致资金经久被占用
对企业自成分外是中小微企业成长晦气
为企业“减负”
约束力不能“降”往后
鲤城将加大年夜对供应商违法违规行径的惩戒力度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丧掉的
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
财政部门将在查询造访后
对违法违规的供应商作出罚款、禁止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列入不良行径记录名单等处置惩罚(李淑媚)
为切实减轻企业包袱
进一步优化营商情况
今年6月1日起
鲤城将在政府采购中推行免收投标(相应)包管金政策
同时明确鼓励免收如约包管金或低落缴纳比例、要求及时退还如约包管金等事变
原标题:留意!6月1日起
鲤城不再收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