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440852021-03-24 07:53:02.0陈颖广东全面启动制定防处非法集资新规细则非金融企业注册禁用与金融相关字样4298291广东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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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颖)近年来,打着“零风险、高回报”等幌子的非法金融活动时有发生,让不少个人和家庭落入非法集资陷阱,最后血本无归。2月10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独家获悉,该局将牵头会同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等有关部门起草《条例》实施细则。
记者注意到,即将实施的《条例》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内容。此举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是避免社会公众落入非法集资“陷阱”的针对性举措。
据悉,《条例》构建了全链条监管的先进市场监管理念,而且更重要的是,在监管制度设计上颇有创新之处。其中,一大创新是赋予了地方政府对非法集资的行政调查和处置权,对非法集资风险整治进行了系统规定,为非法集资风险的分类处置提供了法定依据,有望破解长期以来单边刑事规制的不足和弊端。
随着《条例》实施时间的拉近,广东如何将如何落地实施?记者从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已于3月22日至23日举办2021年广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培训班,并组织处非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确保处非人员于5月1日后符合执法有关条件。同时,该局将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牵头会同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等有关部门起草《条例》实施细则,将明确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装备设施配备等内容,尤其强化县区一级队伍建设,完善责任传导机制,将非法集资风险化解在基层一线、萌芽状态。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还将建协同监管机制,建立联合会商制度,严把企业商事登记入口关,杜绝非金融企业登记注册与金融业务相关的字样或名称,推动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同时,还将加大对非法集资广告、互联网应用的监测,斩断非法集资信息传播链;推动将受到行政处罚的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信息纳入征信记录,加大失信惩戒的力度;持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相关账户的监测和分析识别,及时掌握非法集资风险的资金动向,防止资金外逃。
据悉,过去几年,广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成绩可圈可点。2020年全省新发案件宗数、涉案金额、涉及人数,分别同比下降32%、57%、72%,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广东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精准拆弹,有力处置团贷网、小牛资本集团等特大非法集资案件,同时,强力推进陈案攻坚,办结了一批陈案要案。在国家组织的2019年、2020年“处非平安建设”考评中,广东均位列一档,获得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