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
《纲要》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纲要》分三个板块,共19篇、65章、192节,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内容丰富、意义深远。
一、《纲要》是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
党中央全会通过五年规划建议、国务院组织编制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已成为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通过这一程序,转化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政策文件在全国实施。
从“一五”计划到“十三五”规划,通过一个个规划的分步实施、接力推进、滚动落实,一以贯之地朝着既定的战略目标前进,我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迅速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人民生活实现了由解决温饱到总体小康再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纲要》作为第14个五年规划,严格遵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确定的总体方向和重点任务,并从思路、布局、目标、举措上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第一个五年的路线图,确保党中央战略安排能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十四五”时期,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协同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数字化转型。图为2021年2月21日,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设计建造的全球先进的半潜式重吊生活平台“CMHI-16302”缓缓驶离江苏省太仓港四期码头。 人民图片 计海新/摄
二、《纲要》是新发展阶段政府更好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
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是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国家发展规划集中体现了国家战略意图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具有引导公共资源配置方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功能,发挥着平衡各方面关系、避免宏观失衡、引导和稳定预期的作用。
国家发展规划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后,必须依法依规组织实施,这也是对政府行为的规范和约束。
落实好《纲要》,必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一方面,《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领域任务,需要政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源,也需要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另一方面,《纲要》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行业发展、结构调整等领域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实现,也需要政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引导各方面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纲要》是全国各族人民奋进新征程的共同行动纲领
规划编制过程,既是一个发扬民主、汇集众智、反映民意的过程,也是一个统一思想、科学决策、凝聚共识的过程。
《纲要》编制坚持深化研究和深入调研相结合、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统一,汇集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实现了国家战略意图和人民共同意愿的统一。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纲要》坚持全球眼光、战略思维,统筹兼顾、精准施策,是积极主动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系统部署,是精准有效破解发展中突出矛盾问题的解决方案。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新发展阶段,《纲要》站在新的起点上谋划部署“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将开启新征程、续写新辉煌,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新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