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越秀区教育局公布了《2021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提到非广州市户籍的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尚未入学的来穗人员适龄儿童和2020年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不含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可以通过保障性入学和积分制入学两种渠道进行申请。
备注:凡适龄子女的父或母一方符合相应条件,可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 上报名申请入学。
其中,
具体的申请条件包括哪些?
积分入学的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带着这些疑问,
人民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为你详细解读政策内容!
保障性入学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越秀区统筹安排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一)已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居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五年;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五年且在缴、有合法稳定职业的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如申请人或其配偶拥有广州市内非越秀区房产,应在房产所在地办理居住证,并向房产所在区申请积分入学)。
(二)现居越秀区并在越秀区所属单位从事消毒站、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城市管理服务、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连续两年以上、同时在以上服务单位缴纳社保累计两年以上并在缴的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
(三)现居越秀区并获得 “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 称号、2017—2020年荣获越秀区最美“好房东(好邻居)”“好雇主”“好雇员”称号的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
(四)申请人的子女具有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满9个学期以上(含9个学期),申请越秀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的,需在报名系统上传有关证明资料。
积分制入学
不符合保障性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制的方式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位,申请入学的积分以市积分系统核定的积分为准。积分制入学的学位数量按符合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学位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数和上级文件要求的比例而定,并不确保安排学位。
(一)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提交申请:
1.已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
2.申请人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越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一年以上且在缴。
(二)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在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并在申请期限内将以下原件交街道服务窗口核对:
1.身份证明资料:申请人(含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
2.合法稳定就业情况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最近满一年或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个人就业信息无需提供材料,以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准)。
3.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资料: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一年的证明。市社保可实现系统对接数据,无需申请人提供证明;购买省社保的来穗人员需上传参保证明(含授权码)。
4.合法稳定住所情况资料:在市积分系统核定出相应“合法稳定住所”积分的申请人不需要重复提交书面资料。申请人住所是父或母(公婆、岳父母)、直系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房产权的,需提供房产权属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如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
积分制服务的分值计算标准
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申请流程
注意事项
1.积分资料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
2.积分入学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4月7日上午9:00至4月20日18:00。
3.积分入学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9:00至4月30日18:00。
4.如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出现积分排序末位同分且超出当年学位计划的情况,依次按照以下项目次序进行录取:1.居住证年限积分高者;2.社保年限积分高者。若最终排序仍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人民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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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于人民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