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3月30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1年第一季度媒体见面会,通报东莞市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环境执法、海洋生态环境等有关情况和下来的工作思路。
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
碧水攻坚战方面,经过三年的治污攻坚,全市7个国省考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并实现达标,优良水体比例达57.1%(不计溶解氧),劣V类断面比例为0,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约束性要求。2020年1-12月,3个省考断面中,石龙南河和石龙北河断面水质为Ⅱ类,角尾村断面水质为Ⅲ类;4个国考断面中旗岭、共和村、樟村断面水质为Ⅳ类,泗盛断面水质为Ⅱ类(除溶解氧)。2020年,东莞市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变化幅度排名全国第三、全省第一,其中旗岭、樟村、共和村3个劣V类国考断面水质改善变化幅度位列全省18个重点攻坚断面前三,创下“十三五”最好水平。
2020年,东莞市新建成截污管网约5700公里,累计建成截污管网约1.3万公里,超额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累计建成并投运59个污水处理项目(处理规模373万吨/日)。35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部正式运营。累计建成分散式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52座(处理能力约48万吨/日)。推进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全面完成1120公里主干管网健康检测,完成32公里主干管网共921处缺陷修复;完成13365个排水单元地块污水接驳和29996个重点排水户雨污分流及接驳,整改排水管网雨污错混接34930处,逐步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效能稳步提升。经统计,2020年1-12月全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BOD进水浓度、污水收集率分别92.51%、77.55mg/L、59.47%,基本达到年度目标。
在蓝天保卫战方面,2020年,东莞市全年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主要污染物浓度全面达标,改善幅度居全省前列,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19位。其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3,同比改善22.4%,改善幅度全省第二;优良天数比例91.3%,同比提高13.2个百分点(增加48天),提高比例全省第一。PM2.5浓度24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同比改善25.0%;PM10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0.8%;NO2浓度2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7.0%;O3浓度15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8%。
能源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2018年10月,东莞市发布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告,将全市划为禁燃区,确立了推进全市无煤化的工作方向。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大力推广老旧车淘汰;建设绿色物流片区,引导城市配送企业投放591辆纯电动货车;全面完成公交车纯电动化;加强交通拥堵治理,累计完成117个交通拥堵点治理,有效减少拥堵排放现象。重点行业治理初见成效,全面排查清理“散乱污”企业,累计淘汰整治“散乱污”企业56453万家;大力推动重点行业源头治理;加强企业过程、末端污染治理。累计完成8435家涉VOCs排放企业末端整治、2268家重点企业专家帮扶和销号整治、959家汽修企业全过程治理。进一步健全移动源监管体系,提高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加强船舶排放控制,累计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检查船舶8232艘次,开展燃油取样检测2271艘次,查处使用燃油硫含量超标船舶381艘次。全面加强扬尘、生活源防控力度,强化施工工地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累计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工地7588个;开展泥头车和沙石运输车辆检查行动,查扣违规泥头车、运砂车、渣土车8755辆;开展常态化巡查,共查处露天烧烤、焚烧行为6995起。
在固体废物防治方面,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加快提升工业固废处置能力,目前,东莞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24家(收集单位8家,利用处置单位16家),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处置能力为59.02万吨/年(收集能力5.59万吨/年,处理处置能力53.43万吨/年)。持续推进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企业25215家(比上年增长99.8%),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企业21671家(比上年增长67.1%)。2020年将17352家企业(比上年增长77.5%)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工业固废综合整治,构建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到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助力企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在净土防御战方面,“十三五”规划以来,完成884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和96个地块现场采样及检测分析,完成7个重点工业园区用地调查和采样分析,风险分级及成果集成报告已上报省生态环境厅。2017年以来累计22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推进麻涌镇协忠电镀工业区、洪梅镇河西工业园以及石碣镇连片受重金属污染农田3个示范点的土壤环境调查和治理修复项目,目前均已完成土壤修复工程和验收工作;2020年获得中央专项资金用于推进洪梅镇污水处理中心地块污染修复项目。
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坚持党建引领业务
为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执法监督科及执法一至六科所在的党支部分别公开工作承诺函,公开东莞市2021年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年度任务指标和服务承诺事项,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
全面统筹协调,下好第一盘棋。2021年突出抓好自主验收弄虚作假、区域污染联合治理、污水处理厂进水异常源头排查、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片区精准施策,铺好第一张网。各行动科充分发挥片区统筹督导作用,帮扶属地生态环境分局着力解决群众关注、反应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以专项行动为主业的各执法科在做好常态化监管执法工作的同时,研判分析片区环境问题短板,完善相应举措查漏补缺。夯实队伍建设,筑牢第一道防线。一是狠抓廉政能力,构筑反腐倡廉的红线。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节假日重要事件节点,开展常态化监督和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确保廉政违纪问题零发生。二是狠抓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底线。2021年将开展不少于4期的市级实战练兵,各执法科组织辖区分局开展各类执法业务培训不少于5次,以此锻造“上得了一线,办得了案件”的高素质、高标准的环境监管执法人才。
做好近岸海域污染整治
2020年,全市9条入海河流已全面消除地表水劣Ⅴ类,其中达到地表水Ⅱ类的有1条,地表水Ⅲ类的有3条,地表水Ⅳ类的有3条,地表水Ⅴ类的2条;三是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和监管,全面开展主要工业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水质监测,重点推进雨污混排的入海排污口整治,2020年,共完成69个入海排污口整治。
按照东莞市2020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落实“无机氮、活性磷酸盐、重金属”等项目监测,覆盖全市14个海洋功能区和重点直排海污染源。同时,建成4个海洋浮标、3个海洋自动岸基站,初步具备海洋自动监测分析与预警能力。
2021年,海洋生态环境科将进一步突出以目标、问题为导向,结合省的相关要求,统筹做好近岸海域污染整治工作。制定全市2021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入海水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完成“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规划文本编制工作、加强近岸海域监测。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政 通讯员:李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