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30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今天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介绍福建省贯彻落实措施,记者从现场了解到,今年,福建省将加强监督检查,将许可证质量和执行率纳入双百任务考核目标,即3年内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率100%,1年内执行报告提交率100%,将对1/3以上排污许可证的发证质量进行核查。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福建省全面完成约12万多家排污单位的摸排,依法依规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今年,福建省还将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专项检查,重点针对无证排污、执行报告不提交情况开展专项执法;对限期整改排污单位加强督促整改,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