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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卡罗474官方网站-广州一女子分居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能离吗?

来源:网络 2021-04-01
广州一女子分居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能离吗?

原标题:广州一女子分居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能离吗?民法典里有答案

一个游手好闲的丈夫,一段难以维系的婚姻,夫妻分居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这次能离婚吗?分居期间恰逢民法典正式施行,案件适用民法典吗?法官给出了答案。

婚后负债累累、争吵不断女方提出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

悠悠与小海于2016年通过婚恋网站结识,婚前小海对悠悠百般呵护、表现勤快,悠悠觉得找到了真爱,双方遂于2017年9月29日登记结婚。

但结婚没多久,双方就发生了矛盾。悠悠觉得小海不仅不主动承担家庭责任,还在外负债累累。双方因此争吵不断,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悠悠无法忍受,曾于2019年9月23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作出了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分居超一年后女方再次起诉法院准予离婚

悠悠其后也曾想与小海重修于好,但无奈小海的行为没有改观,双方感情也没有好转,后夫妻双方分居生活超过一年,一年后,悠悠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予悠悠与小海离婚。

双方均无提起上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首先,虽然双方结婚行为发生民法典施行前,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施行后的,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民法典施行前,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

因此,本案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其次,悠悠和小海在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以上,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之规定,判决准予悠悠与小海离婚。

民法典施行前曾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是否适用民法典?

法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在《婚姻法》规定的五项离婚法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离婚法定条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民法典施行前曾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再次起诉是否适用民法典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给予了明确的回应。

本案中,双方曾于民法典施行前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婚姻状态、分居状态等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应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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