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31日讯 日前,泉州一司机黄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时因看手机酿成事故导致一人身亡,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面临被刑事追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律制裁。肇事车辆所属单位被罚款5000元,所有车辆停止运输经营活动。
3月5日20时16分许,黄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省道215线从泉州市往永春县方向行驶,途经省道215线295公里+300米(南安市洪濑镇)路段时,因边开车边看手机,该货车右侧碰刮到右侧同向行驶的由刘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造成刘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黄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进行立案侦查,对黄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调查,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认定黄某承担本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本事故次要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黄某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并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而肇事车辆所属的泉州鸿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也被罚款5000元,所有车辆停止运输经营活动。(记者 叶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