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县域经济占全省GDP比重约58%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及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特别是2020年,各地努力克服疫情、汛情叠加以及外部环境的影响,加快经济复元重振,县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5万亿元,占全省GDP比重约58%,为“十三五”收官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县域经济不强仍是我省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任务紧迫而艰巨。
强省之基在于强县,兴省之本在于兴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时期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块状经济,以高质量的县域经济抬高全域发展的底板。
省经信厅表示,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实施,省经信厅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意见》送审稿,已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近期以省委、省政府文件正式出台。
到2025年底,五十强县(市)实现零突破
《意见》明确提出,围绕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以“百强进位、百强冲刺、百强储备”为牵引,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从综合实力、发展质效、城乡发展、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十四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即,到2025年底,全省县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5万亿元左右,生产总值过50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25个、过1000亿元的5个,“全国百强县(市)”数量中部领先、位次前移,五十强县(市)实现零突破。
在重点任务部署上,我省将分别从区域协同发展、强县引领带动、提升县域新型城镇化水平、增强县域创新驱动能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壮大“一县一品”块状产业集群、促进工业园区(开发区)提档升级、培育县域市场主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10个方面,提出了“十四五”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打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组合拳。
高含金量政策激励县域经济发展
在政策措施上,《意见》从5个方面明确了较大力度、较高含金量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如连续三年对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县(市),当年税收增长超出全省平均水平的上划省级增量部分给予全额奖励;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年度考核评价、“三百”战略实施等情况,给予专项奖励等。
强化技改支持。主要是省市县联动支持县域制造业技改扩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大金融支持。如鼓励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农商行发展,改善县域贷存比等。
优化土地保障。如建立以“亩产效益”为导向的土地指标差别化配置机制,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切实提高用地效率等。
强化激励约束。一方面,大力提拔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表现突出、实绩明显的干部,全国百强县(市)、经济发达镇党委书记可由上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今后新进入全国百强的县(市),党委书记符合提拔任职条件的,优先提拔担任市州领导班子成员并兼任县(市)党委书记;对县域经济发展中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另一方面,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县(市、区),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督促会,压实相关县(市、区)加快发展的主体责任。
强化协调推进,细化县域经济发展规划
在组织保障上,我省将从三个方面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省级引导、市州统筹、县(市、区)主体的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机制;二是强化考核激励。发挥县域经济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各县(市、区)竞相发展;三是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在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勇于担当。
下一步,省经信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抓紧抓好《意见》实施,制定“百强进位、百强冲刺、百强储备”工作方案,完善县域经济工作分类考核体系,细化县域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天纵 肖丽琼 实习生 张儒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