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就公众广泛关注的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内蒙古自治区巴图孟和案件工作组发布调查和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报告称,在巴图孟和违法保外就医、长期脱管漏管、违法开具《刑满释放证明书》、违规入党、违规当选村主任、违法当选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受理韩某信访事项不作为、慢作为等环节中,多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管党治党不力、失职失责、失管失察以及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已认定84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其中10人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予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处理20人。
当地36位牧民联名写的举报材料
84人因一案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足见案件性质之严重,也足以彰显当地对违纪违法事件和人员零容忍的决心,体现了不管涉及到谁也不管职位高低都一查到底的态度。但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也再次表明,每一个“纸面服刑”案件的背后,都有一群人在以违规违法的方式,帮助其准备好每一个条件,打通每一个关节。而无论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还是打着感情旗号的偏袒照顾,都是对法律的严重亵渎,对司法公信力的深度破坏。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当一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因为几个人开具的假证明就能保外就医致使长期脱管漏管,当简单的请托就能让一个苏木镇党委书记为其违规办理入党并操纵当选人大代表和村主任,当群众的信访举报长期得不到回应、当相关责任人迟迟未被追究,司法的公信力何在?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又从何谈起?
法律是写在纸面上的,但决不能让法律只停留在纸面上。再健全再完备的法律,如果没有执行力,也往往流于形式,成为摆设。从通报的情况看,涉案党员干部毫无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将法律当成了可以随意拿捏的面团,在20多年的时间跨度里,一再上演了“这法那法都不如领导看法”的丑剧闹剧。但法律终究不是稻草人,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孙小果案、郭文思案等牵涉的干部都被严肃处理说明,谁在法律面前耍小聪明,不拿法律当回事,谁就要承担法律后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律不只是为违法人员和犯罪分子而设,拥有公权力的党员干部,特别是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尤其要筑牢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意识。司法机关内有一个人较真、有一道关把好,不办人情案,不办关系案,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都不会发展成现在的恶劣程度。今年年初,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通报称,要从孙小果案、郭文思案和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等案件中反思检察监督责任,提出对于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没有报告,就是渎职,必须从严问责追责。”这个要求不只适用于检察机关,更适用于所有司法机关的每一名司法人员。
来源:北京晚报 | 记者 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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