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求再次约定试用期,这样做合理吗? 亚洲首付 2016年02月22日 入职时与单位签订了两个月的试用期,现在要续签了,单位又要求签订试用期,这样做合理吗? 跟帖 | 0条内容 添加图片 发布 天象有异 2016年02月22日 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回复 20 多铎槽C.M 2016年02月22日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再次约定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 回复 19
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再次约定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