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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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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个人财富[1]

个人财富等于个人所拥有的有形资产、国外净资产、现金银行存款、政府或公司债券、公司股票等的总和。

2.个人财富的积累[2]

储蓄——消费低于收入——也是积累个人财富的主要途径,虽然财富增长方式的选择对个人比对社会更为重要:个人储蓄可采取拥有多种资产的方式。在这些资产中,有一些是对他人的债权;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进行储蓄意味着另一个人动用储蓄,总私人净值和国民财富都没有改变。同样,个人还可以从其他个体手中购买其对政府的债权或者有形资产权益,这一过程也不会改变总私人净值或国民财富,如果政府债券的供给增加,私人净值则可能增加(取决于预期税收);除非政府投资同样增加,否则国民财富会保持不变、如果新的有形资产权益被个人购买,那就意味着国家将拥有相应的储蓄,国民财富和私人净值会因此而增加。

除了储蓄,增加个人财富的方式还有:来自于他人的资本馈赠或遗产以及由价格上升带来的资本收益。和国家一样,区分货币资本收益和真实资本收益对于个人也同等重要。如果所有的资产价格都按比例上升,而且生活费用也以同样的比例增长,那么就个人财富来说,增长的就只是名义价值而非实际价值,因为财富所有者所掌握的消费品并未发生变化。但是,如果一个人拥有的股票价格上升了50%,而生活费用仅增长25%,他则会享有20%((1.50-1.25)/25)的真实资本收益。在价格水平上升50%的情况下,美元的所有者会损失331/3%的资本;若价格水平下降,她将获得真实资本收益。

3.个人财富的治理[3]

财富治理首先是在微观层次上的以个人为主体的治理,微观的财富治理是整个社会财富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个人使用一定量的财富去满足他自身的需要以及去获得更多的财富,是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但是,在个人使用他的财富的时候,他无须考虑整个社会的财富运作,他只须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偏好来决定手中财富的运用,是消费、投资,还是捐赠,只要这种运用能够使他自己满意便可。而这种财富的个人治理一定是建立在一套有序的社会规则上面的,这些规则使社会中许许多多分散的个人在按照他自身的需要和偏好来完成财富使用的过程中,各种不同方向的行为和目的可以不相冲突,各种不同的利益可以相互兼容,从而能够确保社会行为的和谐、稳定与统一。这种规则在现代社会中主要的形式就是市场经济,个人在市场经济中的理性行为就构成了他对于财富治理的行为模式。市场经济本身也是分散的个人在互动博弈中逐渐产生的社会运作形式。

个人财富治理的理性行为还涉及政府的组织形式。作为社会中与市场并列的另一大经济形式,政府也是个人(纳税人)的理性产物。为了使整个社会更加有序,在社会的集体行为作用下,纳税人选择将手中的一部分财富忍让出来,投资建立政府进行经营,使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同时,也使社会上的所有人的处境变得更好。

4.国民财富与个人财富的比较[1]

国民财富与个人财富的消费能力比较

  由于个人持有的财富一般具有流动性、灵活性和一般的形式,所以几乎可以在没有任何的损失下迅速地改变其财富形式;而国家却不能,因为国民财富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具有特定用途的耐用的有形资产,一般具有国际购买力的国家储备只占国民财富的微不足道的份额,而耐用的有形资产要想在没有任何的损失下迅速地改变其用途简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比如,通过减少电力部分的资本份额并将其转为航运设备来改变国民财富的持有形式,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与此不同,私人投资者却可以快速地将电力公司的股票转换为航运公司的股票。

  因此,个人消费财富的速度也就比国家快,大多数个人财富能够变现或将不能快速变现的有形资产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就可以增加个人的消费,而国家在消费财富时就会遇到很大的阻碍。一般来说,耐用有形资产在消费中的价值只有在劳动和其他生产资料的配合下以特定的方式加以利用才能体现,没有管理者和动力(燃料)的机器是一文不值的,因此如不要损害其价值,国民财富就只能以缓慢的间接的方式进行。

       比如,某人的个人财富为3万美元,他可以在未来3年不工作的情况下每年仍可消费1万美元。但是,如一国的国民财富是3 亿美元,却并不意味着这个国家可以在任何一年对这些财富进行随意消费。毫无疑问,国家可以至少暂时可以通过经常项目赤字而资本项目赢余以获得更多的商品和劳务的消费,但即使金融资产在各国的流动越来越频繁,相对于国内储蓄和投资,国际资本的流动额是相当小的,而且,经常项目长期赤字会使一个国家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使本国经济更加脆弱,从而引发金融危机乃至经济危机,如20 世纪90 年代的巴西、墨西哥等国。与私人相比,国家(即使是富国)在超出其生产的消费能力方面要逊色得多,无论这种方式是通过向外国人出售资产还是举债。

       作为私人财富的净值,其主要部分最终要以有形资产的形式持有,但对私人财富净值的以上最终组成部分,一般私人并不直接拥有,而是通过复杂的债务债权网络为媒介、以金融机构的运行来实现。但只要当大多数财富的所有者不是其财富具有有形资产形式时,个人财富才可以在几乎没有任何损失的情况下具有总量的可消费性和形式的可流动性。最典型的例子是银行。

       一个储户只有在其他大多数储户不同时提取存款时才可以将他的存单转化为现金,否则,银行就无法履行它的偿债义务。不过,一个国家所有的个人要求在同一时间消费其财富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所以,我们的金融机构就制造了这样的一种幻觉,私人财富的高流动性可以得到保证。

国民财富与个人财富的积累能力比较

  正如国民财富与个人财富的消费能力一样,两者的积累能力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尽管不如前者那么明显。一般来说国民财富的增长主要依赖国民储蓄,当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一个国家在没有进行相应储蓄的情况下,国民财富也可能迅速增加。

      比如,意外地发现或获得了新的矿产资源或土地;人们的偏好或技术发生了改变,使现有资源的有用性得到了明显提高;由于汇率的有利变化,使国际购买力获得了较大的提高。头两种情况对于一个地理尚未开发的国家可能有用,但对于一个经济成熟的国家就没有份量;第三种情况对于高度依赖国际贸易的小国是可能的,对于多数国家来说其重要性微乎其微。

      所以,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说,储蓄几乎还是增加国民财富的唯一途径,就是说,国家必须使有形资产的产量超过它损耗或报废,有形资产存量才会增加。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国家必须使其消费低于产出,从而把一部分劳动和生产资源用于超过其维修和更新的资本品。但必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通过储蓄进行积累决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赶超战略模式”是值得深刻反思的。因为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里,低的储蓄率依然也可以使国民财富大量增加,但要想在一个相当短的时间达到国民财富增加很多的目的,即使很高的储蓄率也是望尘莫及的。

  另外,通货膨胀虽然增加了有形资产的货币价值,也就是增加国民财富的名义价值,但并不改变它的实际价值,其提供满足人们未来的需要的效用并没有改变。同样道理,通货紧缩对国民财富的实际价值也没有影响。虽然个人财富的增长方式的选择有多种资产方式,但储蓄(消费低于收入)也是个人财富积累的主要途径。除了储蓄,个人增加财富的方式还有:他人的资本捐赠;拥有债权资产的价格上涨超过债务资产和生活费价格的上涨,从而获得真实资本收益等。(但如果债权的上涨幅度与债务及生活费的上涨幅度相等时,个人只获得了货币资本收益,即增加的只是名义财富,实际财富并没有增加)

  在个人进行储蓄的多种资产方式选择过程中,一个人进行储蓄意味着另一个人动用储蓄,总私人财富和国民财富并没有改变。同样,个人从其他个人手中购买国债或有形资产,也不会改变私人财富净值和国民财富。如果政府债券的供给增加,私人净值可能会增加(取决于因为国家债务的增加而对未来税收增加的预期之差),除非政府投资同样增加,否则国民财富不会增加。如果新的有形资产权益被个人购买,那就意味着国家有相应的储蓄,国民财富和私人净值都会增加。

  总的来说,国民财富和个人财富的主要关系为:前者的构成刚性与后者的构成弹性;前者有形资产部分的专用性使其可消费性有限与后者财富的一般性而具有较强的消费性;个人以多种资产形式进行储蓄增加个人财富必须尊重这一事实,即个人财富的增加必须依托于国民财富通过有形资产的积累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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