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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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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中国-东盟博览会

  中国-东盟博览会是由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倡议,由中国和东盟10国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经贸交流盛会,每年在广西南宁举办。博览会以“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共享合作与发展机遇”为宗旨,涵盖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和服务贸易三大内容,是中国与东盟扩大商贸合作的新平台。

  到2013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已举办10届。

2.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定位

  以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共享合作与发展机遇为宗旨,围绕《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双向互利为原则,以自由贸易区内的经贸合作为重点,面向全球开放,为各国商家共同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3.中国-东盟博览会的特色

  1、进口与出口相结合,以进口为特色,强调对东盟市场开放,做东盟商品进入中国的桥梁。

  2、投资与引资相结合,以中国企业“走出去”为特色,做中国企业投资东盟的平台。

  3、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相结合,以旅游服务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让为切入点,培育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新增长点。

  4、展会结合,相得益彰。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博览会同期举办,二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两会”期间,既有实实在在的经贸活动,又有政府、企业、专家学者的相互对话与交流。

  5、经贸盛会与外交舞台。博览会既是一次经贸盛会,又是一次多边国际活动,增进了了解,充分体现了中国与东盟睦邻友好、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宗旨和意图,务实地推动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入发展。

  6、经贸活动与文化交流相结合。博览会期间同时举办“风情东南亚”晚会、“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开幕晚会、“中华情”晚会、高尔夫名人赛、“网球之友”名人赛、时装节、美食节等,五彩纷呈的文化体育活动穿插其间。

4.中国-东盟博览会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金边召开的第六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上,中国与东盟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共同启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

  根据《框架协议》,2004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先期成果“早期收获计划”开始实施。

  2004年11月,中国和东盟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进入了全面启动的实施阶段。

  2005年7月,《货物贸易协议》实施,中国与东盟对7000种商品互相开始降税。自2007年起,又进行了第二阶段降税。中国降低了5375种产品的关税,对东盟的平均关税由8.1%下降为5.8%。东盟各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到2010年,中国和东盟老成员国的绝大多数产品关税将降为零,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中国与东盟四个新成员国(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则在2015年将双方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降为零。

  2007年7月,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实施,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向前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为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中国和东盟正在进行自由贸易区投资谈判,有望取得新进展。

  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将拥有19亿人口、接近6万亿美元GDP、4.5万亿美元贸易总额。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启动以来,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增长迅速。2004年,中国—东盟贸易额达到1059亿美元,提前一年实现了突破1000亿美元的目标。2005年、2006年双边贸易额每年净增近300亿美元。2007年达到2025.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9%,提前三年实现了突破2000亿美元的目标。2008年,双边贸易额达2311.2亿美元,同比增长13.9%。

  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中国—东盟自贸区为依托。自贸区建设的成果为博览会持续发展提供了内在的市场动力。同时,博览会为企业分享自贸区建设成果,进一步开拓市场,提供了难得的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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