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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信息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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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完全信息博弈

完全信息博弈:是指每一参与者都拥有所有其他参与者的特征、策略集及得益函数等方面的准确信息的博弈

关于完全信息博弈的最早结果出现在1950年代,但确切出自何人之手却无从得知,这就是所谓的“佚名定理”(the Folk Theorem)。该定理认为,重复博弈的策略均衡结局与一次性博弈中的可行的个体理性结局恰好相一致,这个结局可被视为把多阶段非合作行为与一次性博弈的合作行为联系在一起。或者可以说,只要行为人有足够的耐心,任何满足个体理性的可行支付都可以通过一个特定的子博弈精炼均衡达到。然而,虽然所有可行的个体理性结局确实代表了合作博弈的解观点,但是它不能够提供相关信息,并且是相当模糊的。奥曼认为该理论本身没有多少新东西,他指出,完全信息的重复博弈论与人们之间相互作用的基本形式的演化是相关的。

2.完全信息博弈动态、静态分析

一、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是指博弈中信息是完全的,即双方都掌握参与者对他参与人的战略空间和战略组合下的支付函数有完全的了解,但行动是有先后顺序的,后动者可以观察到前者的行动,了解前者行动的所有信息,而且一般都会持续一个较长时期。

(一).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1.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不允许不可置信的威胁的存在。

2.一个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必须是一个纳什均衡,但纳什均衡不一定是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二).重复博弈

1.重复博弈是指同一种结构的博弈反复进行所构成的博弈过程,它属于动态博弈的范畴。

2.如果博弈的次数是无限的,厂商就可以相互合作,摆脱困境。

如果博弈的次数是有限的,厂商之间的合作就不可能。

3.“以牙还牙”策略

在定价博弈中,“以牙还牙”策略是指:一家厂商定高价,只要对方继续合作也定高价,那么这家厂商就会一直保持高价;一旦对方定低价,那么该厂商也会定低价,如果对方以后决定合作并再提高价格,该厂商也会提高价格

(三).序列博弈

序列博弈,是指参与者选择策略有时间先后的博弈形式。它是一种较为典型的动态博弈,而重复博弈则可视为一种特殊的动态博弈形式。

1.序列博弈的一般性特征

一方在决策时,会考虑到另一方的反应行为,并在这种考虑基础上进行自己的当前决策

通过对下图博弈的分析,可以得知厂商1的最佳策略是选择生产少糖型可乐,厂商2则生产多糖型可乐。

2.首先行动优势

1).在序列博弈中,首先作出策略选择和采取行动的博弈方可以占据有利地位,获得较多利益。

2).首先行动优势的原因在于它造成了一种既成事实,为使利润最大化,另一方必须根据首先行动一方的策略来选择自己的策略.而且该模型表明信息较多的博弈方不一定能获得较多的得益。

二、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中各博弈方同时决策,且所有博弈方对博弈中的各种情况下的策略及其得益都完全了解的。

1.上策:是指对某博弈方来说,不管其他博弈方采取什么策略,他所采取的能给他带来最大得益的策略。 下图博弈中,厂商A和B的上策都是做广告。上策均衡也是两家厂商都选择做广告的策略。

2.纳什均衡指的是在给定竞争对手的选择行为后,博弈方选择了它所能选择的最好的策略(或采取了它所能采取的最好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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