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周转率
1.什么是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应收账款转化为现金的平均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率又叫收账比率,是用于衡量企业应收账款流动程度的指标,它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赊销净额与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的比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是销售收入除以平均应收账款的比值,也就是年度内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平均次数,它说明应收账款流动的速度。用时间表示的周转速度是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也叫平均应收账款回收期或平均收现期,表示企业从取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到收回款项、转换为现金所需要的时间,等于360除以应收账款周转率。
平均应收账款是指未扣除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是期初应收账款余额与期末应收账款的平均数。有人认为,销售净额应扣除现金销售部分,即使用赊销净额来计算,理论上更加完备,但是数据难以得到。
一般来说,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平均收账期越短,说明应收账款的收回越快。否则,企业的营运资金会过多地呆滞在应收账款上,影响正常的资金周转。存在一些影响该指标正确计算的因素:季节性经营的企业使用这个指标时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大量使用分期付款结算方式;大量地使用现金结算的销售;年末大量销售或年末销售大幅度下降。这些因素都会对计算结果产生较大的影响。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人可以将计算出的指标与该企业前期指标、与行业平均水平或其他类似企业的指标相比较,判断该指标的高低。但仅根据指标的高低分析不出上述各种原因。
2.应收账款周转率的计算公式
应收帐款周转率公式有理论和运用之分:
1.理论公式:
应收帐款周转率= | 赊销收入净额 | |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
= | 当期销售净收入 - 当期现销收入 | |
(期初应收帐款余额 + 期末应收帐款余额)/2 |
应收帐款周转天数= | 365 | |
应收帐款周转率 |
2.运用公式:
应收帐款周转率= | 当期销售净收入 | |
(期初应收帐款余额 + 期末应收帐款余额)/ 2 |
应收帐款周转天数= | 360 | |
应收帐款周转率 |
两者的区别仅在于销售收入是否包括现销收入。我们可以把现销业务理解为赊销的同时收回货款,这样,销售收入包括现销收入的运用公式,同样符合应收帐款周转率指标的含义
销售净收入=销售收入-销售退回 赊销收入净额=销售收入-销售退回-现销收入
一般情况下,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越好,应收账示周转率高,表明收账迅速,账龄较短;资产流动性强,短期偿债能力强;可以减少坏账损失等。
3.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公式的缺陷
应收账款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同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的比率。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指企业当期主要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折扣与折让后的数额,数据可取自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年初数+应收账款余额年末数)÷2;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坏账准备,数据可取自资产负债表及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1、分子的缺陷。应收账款周转率反映的是本年度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次数,那么上述公式中的分子应该是本年应收账款不断收回现金所形成的周转额,而把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作为分子有失偏颇。笔者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既包括赊销额也包括现销额,实质上现销额与应收账款毫不相干,但企业为保守商业机密,会计报表上通常不提供现销、赊销金额。因此,为方便取数,把整个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不管是现销、赊销)列为分子未尝不可。但关键是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即便全是赊销)也仅仅是一年(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而一般很难在同一年(同一时期)全部收回现金。而且把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列为分子还暗含一种前提假设,即本年(本期)的销售,无论哪家企业、无论何种经营状况、无论销售何时发生,本年(本期)都必须全部收回现金,只有这样应收账款周转率才能反映本年度或一定时期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次数。这种前提假设与实际不相符,因此,主营业务收入净额绝不是应收账款收回现金的周转额,其不能作为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分子。
2、分母的缺陷。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分母是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用应收账款规模作分母非常合理。不足之处是,由于赊销可能有票据结算,所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也应包含应收票据平均余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公式的改进
根据应收账款的周转过程,赊销形成应收账款(记“应收账款”科目借方),收回现金形成应收账款周转额又使应收账款减少(记“应收账款”科目贷方),那么应收账款累计贷方发生额可以说是非常准确的应收账款周转额了,所以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分子应为年度(一定时期)应收账款累计贷方发生额。考虑到取数的方便,可作相应的变通处理。由“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等式可推出: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回收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期末余额。其中:应收账款(含坏账准备)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可取值于资产负债表及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应收账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即本期赊销额在报表中不能取得,但可仿照《细则》的处理以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代之,这样便可取值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公式应改进为: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其中:应收账款回收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的计算同《细则》,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及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