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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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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收款凭证

收款凭证是指专门用于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记账凭证

收款凭证根据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收讫款项的依据(一般格式如表-1所示)。

2.收款凭证的格式及填制方法

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货币资金收款业务的凭证,它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款后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在收款凭证左上方所填列的借方科目,应是 “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在凭证内所反映的贷方科目,应填列与“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科目。金额栏填列经济业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并在出纳及制单处签名或盖章。

其格式和填制方法举例如下。

[例1] 2006年2月15日,A公司收到投资者宋宁的投资款1 000 000元,款项当即存入银行。填制的银行存款收款凭证格式和内容如表-1所示。

专用记账凭证

收款凭证的填制方法是: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处,按照业务内容选填“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凭证上方的“年、月、日”处,填写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务事项制证的日期;凭证右上角的“ 字第 号” 处,填写“银收”或“收”字和已填制凭证的顺序编号;“摘要”栏填写能反映经济业务性质和特征的简要说明;“贷方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栏填写与银行存款或现金收入相对应的一级科目及其二级科目;“金额”栏填写与同一行科目对应的发生额;“合计栏”填写各发生额的合计数;凭证右边“附件 张”处需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凭证下边分别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记账”栏则应在已经登记账簿后划“√”符号,表示已经入账,以免发生漏记或重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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