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
1.标书的概述
标书是指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投标工作而告知和要求性的书面性材料。阐明需要采购货物或工程的性质.通报招标程序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告知订立合同的条件。招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投标人须知 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和售后服务要求;投标报价的方式及计算方法:评标的标准和评标的办法: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采购合同的基本条款及订立方式等。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了招标文件中必须包含的内容,这些内容将使供应商或承包商能够提交符合招标人需求并使招标人能够以客观和公平方式进行比较的投标,从而体现招标程序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这就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特别是其中的技术规格,必须符合公平竞争性的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或其他内容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或商号、设计或型号、具体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不得有倾向某一潜在投标人或排斥某一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但无法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而已在招标文件内注明诸如“相当于”或“同等品”字样的,不在此限。
所谓专利,就是特定的公民或法人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创造发明而独自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所谓商标,就区别一个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品和其他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的商品的一种标记。我国法律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享有商标专有权,受法律保护。
所谓商号,是指企业或其他工业制品的性能、规格和大小。所谓原产地,是指表示某商品“原产于哪里”或“来源于哪里”的某一地区名(如“法国白葡萄洒”)或某一国家的某一地区名(如“景德镇瓷器”),并且该商品与该地理名称(无论大小)在质量、功能或其他特征上密切相关。
可见,对上述特定专利、商标等专有权或特定设计、型号、原产地或厂家的提及,实际上是明示只有这特定的厂家或产品符合招标人的意愿,其他厂家或产品则不在其列,这显然限制和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所谓“倾向某一潜在投标人或排斥某一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暗含有利于或排斥特定的潜在投标。这也是针对和利于特定的厂家或产品,而限制和排斥其他的厂家或产品的做法,因而也是应该禁止的。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投标工作所必须的文件。招标文件应包含的内容通常有三类:一类是关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的规定,另一类是合同条款和条件,第三类是评标和选择最优投标的依据,通常在投标须知中和技术规格中明确规定下来。
2.标书的内容
按照2003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3.标书的作用
阐明需要采购货物或工程的性质,通报招标程序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告知订立合同的条件。招标文件既是投标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又是采购人与中标商签定合同的基础。因此,招标文件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招标人应十分重视编制招标文件的工作,并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务使招标文件严密、周到、细致、内容正确。编制招标文件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非常烦琐的工作,应有有关专家参加,必要时还要聘请咨询专家参加。
4.编制标书的要求
- 一、招标文件的规范性
随着《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国家相关部门都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招标管理办法,使招标采购工作有章可循。目前,在招标采购业内,由于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参差不齐,对有关招标采购的政策法规了解不全面。采购机构片面追求效率和速度,致使一些招标走过场。达不到预期效果。招标文件的编制很不规范,粗枝大叶。招标范本也不尽统一,某一个行业的范本虽然可以在其他行业使用,但毕竟其行业政策有所差异,所以存在范本不完全适用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应该由部门或行业出面牵头,通过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的调研,制定一套经过认真审核推敲、逻辑严密、文字简洁清晰、充分反映国家目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各自运作制度和实际的招标文件范本是非常必要的。国际上。大多采用这种模式,如FIDIC组织是一个世界性组织。组织编制了一系列适用于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符合世界工程咨询行业和WTO组织有关法律文件的规范性文件。使得行业业务规范、高效运行,有章可循。一个规范的招标文件范本不仅提高了效率,更重要的是能够全面、充分地反映国家在某个具体行业领域招标采购的政策导向,大大加强了招标活动的规范性,符合法律规范。
- 二、前期准备工作应充分
当前,一些采购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在套用范本的基础上。技术篇内容用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简单替换,至于采购人提供的东西是真是假,是否存在错漏,是否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是否存在歧视、倾向性等现象或其他有悖“三公” 诚信原则的条文,则不多过问,这样,就使招标活动从一开始就陷入了混乱和无序,失去了“三公” 的最基本前提。招标文件是招标活动的法 律文件。是评标的唯一依据,招标文件混乱,也就无法保证招标活动公平进行,招标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采购机构应根据采购计划。对采购项目从政策、资金、市场、技术生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市场调研,为科学合理地编制招标文件提供保证,对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可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论证、分析,必要时要请潜在投标人听证,并在统一答疑时补正。
- 三、反映用户实际需求
招标的目的就是为需求服务,所以,招标文件全面反映用户需求就成为编制招标文件的一个最基本要求。我们有的招标文件编制完成之后,不能全面准确反映用户的需求。不知道用户需要什么样的产品,功能描述不准确,技术指标不明确,验收标准不明确,当投标人阅读招标文件时,认为其高中低档产品都可能满足要求,不知道应该以什么档次的产品报价;还有的商务条款、使用环境、地理位置不明确,这些因素都会影响产品的配置和质量,影响投标人的正常报价和投标方案。采购产品的规模、批量的大小,决定招标效果。批量大或者规模大,公开招标的成效就显著;反之,成效就不太明显。这些问题没有明确,招标文件就不能贴近用户需求。最终影响招标成效和质量。
- 四、招标文件的编制必须保持公正
公正,无倾向性和无歧视是招标文件编制的一个最重要原则。倾向性有时表现明显,例如,在招标文件中注明设备型号等。但有时是比较隐蔽的,如在产品功能、技术、性能指标方面的倾向性描述是不容易识别的。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建立一种咨询制度,召集有关专家进行集体咨询,必要时,可以公开在网上或以其他方式直接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召集相关供应商举行听证会。
5.投标书的注意事项
- 一.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2.内外层封套均应:(a)按"投标资料表"中注明的地址发至买方;(b)注明"投标资料表"中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书的标题和编号,注明"在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2条的规定填入"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和时间。3.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4.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8.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买方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 二.投标截止日期
1.买方在投标人须知第18.2条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书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2.买方可以按投档人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处长投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买方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处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 三.迟交的投标书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9第规定,买方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 四.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买方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包括替代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撤回通知书也可以用电报传递,但随后要用经过签字的信件确认,邮戳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 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 ,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4.从投标截止期到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5.7条伯规定被没收。
6.标书的意义
编制投标书是投标工作的主要内容。一般业主出售标书以后,会很快召开由投标单位参加的标前会并组织现场考查,以解答投标单位对标书及施工现场的疑问。所以,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后要抓紧时间认真阅读、反复研究招标文件,列出需要业主解答的问题清单和需要在工地现场调查了解的项目清单。工地现场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貌(植被)地形情况、当地气候水文情况、道路交通状况、就地取材的料源分布、天然材料的开采条件和质量、采购材料的价格、各种材料的运输距离、电源水源情况、通信条件、物价消费水平、社会治安状况、综合社会经济情况等。
现场考查后要立即制定编标计划,明确人员分工,使整个编标过程按计划进行,以免造成前松后紧,粗制滥造。投标书的主要内容是工程预算标价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预算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采用的定额要正确,业主没指定的,一般采用同行业国家最新定额;第二,各项预算单价要考虑施工期间价格浮动因素;第三,工程量以业主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即使发现有明显的错误,未经业主书面批准不得自行调整;第四。其他项目费用预备费、监理费、暂定金等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列计;第五,预算编制完成后要经他人复核审查,切不可有误。另外还要注意工程预算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统一,施工方案是预算编制的必要依据、预算反过来又指导调整施工方案,两者是相互联系的统一体,不可分离编制。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中标后施工管理的计划安排和监理工程师监督的依据之一,一定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项目经理部人员机构组成、工程施工方案、工地平面布置、工期进度安排、劳力和设备调配、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后勤供应措施等。工程施工方案是其中的关键,直接影响到预算标价及投标的成败,投标单位要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初定几套方案进行测算、比较。以确定合理、经济的方案。工期安排至少要比业主限定时间提前10天,以取得标书评审中工期提前奖励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