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行为理论
1.什么是理性行为理论
理性行为理论(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TRA)又译作“理性行动理论”,是由美国学者菲什拜因(Fishbein)和阿耶兹(Ajzen)于1975年提出的,主要用于分析态度如何有意识地影响个体行为,关注基于认知信息的态度形成过程,其基本假设是认为人是理性的,在做出某一行为前会综合各种信息来考虑自身行为的意义和后果。TRA的理论模型,如下图:
该理论认为个体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由行为意向合理地推断,而个体的行为意向又是由对行为的态度和主观准则决定的。人的行为意向是人们打算从事某一特定行为的量度,而态度是人们对从事某一目标行为所持有的正面或负面的情感,它是由对行为结果的主要信念以及对这种结果重要程度的估计所决定的。主观规范(主观准则)指的是人们认为对其有重要影响的人希望自己使用新系统的感知程度,是由个体对他人认为应该如何做的信任程度以及自己对与他人意见保持一致的动机水平所决定的。这些因素结合起来,便产生了行为意向(倾向),最终导致了行为改变。
理性行为理论是一个通用模型,它提出任何因素只能通过态度和主观准则来间接地影响使用行为,这使得人们对行为的合理产生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该理论有一个重要的隐含假设:人有完全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是,在组织环境下,个体的行为要受到管理干预以及外部环境的制约。因此,需要引入一些外在变量,如情境变量和自我控制变量等,以适应研究的需要。
2.理性行为理论的发展
阿耶兹引入了感知行为控制变量,并提出了计划行为理论(TPB),参见图1。该理论认为,行为意向除了由态度和主观准则决定之外,还会受到感知行为控制的影响。感知行为控制是个人对其所从事的行为进行控制的感知程度,由控制信念和感知促进因素共同决定。控制信念是人们对其所具有的能力、资源和机会的感知,而感知促进因素是人们对这些资源的重要程度的估计。
虽然TRA和TPB模型在预测行为意向和行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功,但在信息技术的采用研究中却有很强的局限性:
1、理论中的信念因素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应用到具体的技术采纳研究中 需要事先确定,这使得理论的实际应用比较繁琐。
2、理论提出的主观准则对采纳行为的影响还没有在实证研究中得到充分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