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消息:《大公报》报道,“民间人权阵线”传出涉违国安法被查的消息后,核心会员鸡飞狗走。民阵瓦解在即,有资深会员向《大公报》透露,民阵被揽炒派骑劫后,已沦为煽暴平台,政棍、传统反对派与不同性倾向团体争权内讧。惟19年来民阵累积约500万元款项,有消息指没有注册的民阵把巨款可能寄存在街工、教协或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等三个已宣布“跳船”的团体。
教协回覆《大公报》否认为民阵托管存款,梁耀忠及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于截稿前没有回覆。这笔可能涉及违法的资金去向成谜。
款项不排除涉外国资金
2002年成立的民阵由40多个关注劳工、基层、不同性倾向等团体及反对派政党组成,民阵由召集人、副召集人、司库等作为管理层,辖下再有执委。民阵成员透露,每有重大活动决策,需会员投票通过,惟每次开大会,会员都争拗不断。有资深会员透露,民阵没有开设银行账户,亦有意不去注册:“我哋系公民抗命,注册代表承认政权;我哋将户口摆边,关政府咩事?”消息指拉杂成军的民阵,把每年游行期间筹得的款项,可能寄存在三个核心会员团体:即街坊工友服务处、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及教协。
翻查公开资料,民阵2004年七一游行时筹得80万元,各政党会员亦在民阵游行当日摆街站筹款,把筹得款项的一成上缴给民阵作为分担活动经费,以2014年的七一游行,社民连、公民党、民主党、工党及新民主同盟共筹得185万元,民阵获分账18.5万元。
各政党会员上缴一成筹款
民阵随着知名度提升,吸金力日增,惟这些来自街头的捐款来历不明,资深会员透露不排除涉及外国资金:“捐款箱有时收到十万八万嘅支票,系有『心』人畀,无人够胆肯定筹到嘅钱同外国资金无关,肯定嘅系我哋多年来搞活动扣除开支都有盈余。”
有民阵“老鬼”透露,每次大型活动租用音响、搭个台、广告、饮用水等开支约20万至40万元,游行纠察队由会员团体各自派出义工,游行队头的货车都是借用民主党的,而日常的行政,只聘请一名半职员工;每次搞大型活动,便借用岑子杰任执行干事的彩虹行动的办事处做联络工作,民阵运作开支有限。
2019年,时任召集人岑子杰发动十多场集会游行吸金。2019年6月民阵支援被捕者基金游行筹得738万元,8.18民阵集会又为“612人道支援基金”筹得808万元。当年各会员政党努力在民阵活动中吸金数百万元,民阵拆账“和味”,加上累积19年活动的筹款,有指民阵存款约近500万。
传将兑换成现金收起
该名资深会员透露,“每年七一游行完翌日7月2日,民阵会检讨游行活动,选埋下届召集人,同确认现有会员系咪续会。所以街工、教协、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要到7月2日若佢哋唔再续会,才正式唔系民阵会员,三个团体嘅声明系唔参加工作会议,无话唔再系民阵会员。”这笔近五百万元的民阵“遗产”究竟落在谁家?民阵、街工、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均没有回覆,教协则否认托管民阵资产,“依家内部众说纷纭,有个讲法是想兑换成现金收起”。
极端组织骑劫 沦为揽炒大台
民阵2002年9月成立,早期主要由关注基层、宗教等社会团体掌舵,曾任召集人的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干事孔令瑜曾扬言“不准议员利用民阵平台政治抽水”。
“慢性自杀,玩死自己”
不过,由2013年起,美、台栽培的学联秘书长开始加入民阵工作,积极上位成为召集人及副召集人,这班曝光率渐高,获得一定市民支持的民阵学联人,会被政党罗致参选为区议员,当中表表者有区诺轩。2014年区诺轩是民阵司库,与曾到台参加NED资助研习营的时任召集人陈倩莹、副召集人陈树晖、杨政贤沆瀣一气。
区诺轩2016年获民阵会员推选为召集人,社民连的岑子杰亦以副召集人与区诺轩、陈树晖等人在多届民阵秘书处共事,岑2017年起出任三届召集人,民阵自此被政党、不同性别倾向等团体骑劫,并走上极端政治化,令一众“老鬼”意兴阑珊:“而家民阵已经变晒质,违反成立时初心,条路愈走愈激等如慢性自杀,玩死自己”!
“接班人”陈皓桓似“裙脚仔”
揽炒派社民连两名副主席梁国雄及岑子杰因涉去年违法“35+初选”被捕,由于两人正被还押,而获栽培多时的陈皓桓却难成大器,连日除了到社民连总部“磨时间”,便是到法庭遥望“大佬”。
要靠“大佬辈”刷存在感
大公报记者追查发现,去年十月仓卒接任民阵召集人的24岁陈皓桓,连日来显得“六神无主”,长时间逗留在社民连位于长沙湾的“老巢”,不时来回西九龙裁判法院及湾仔区域法院听审,又与社民连“大佬”吴文远午餐听取指示,再乘坐友人的电单车飞驰“散心”。
陈皓桓虽是社民连重点栽培的新人,但常如“纸板公仔”站在梁国雄及岑子杰身旁;过去在公开场合有如“裙脚仔”,要依靠“大佬辈”,包括前年到加拿大出席活动,便由揽炒派“元老级”的刘慧卿“傍住”,而去年到日本明治大学演讲美化黑暴,他亦由岑子杰陪同。
对于近日民阵被指涉违《社团条例》,去年出任民阵召集人的陈皓桓在回应时,辩称民阵是“联盟”而非组织,推翻前年所说的“民阵是有公信力的组织”,对答明显“未够班”。
代存放款项 随时变“从犯”
民阵账目从未公閞,近日传出将筹得的资金分别存放在三个团体会员,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指出,由于有指民阵获NED资助,而有关行为或触犯香港国安法,因此若有团体或组织若在明知款项来源并代为存放,可能会被视为“从犯”,涉嫌干犯洗黑钱罪等。
促执法部门彻查
傅健慈认为执法部门只要通过调查民阵与其他团体或组织的银行交易纪录、资金走向,便可知道当中是否存在“落格”及“造假账”等犯罪行为;他强调,执法部门若发现代存款项的团体或组织是在明知道资金来源等情况,便可能触犯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傅健慈续说:“连日有多个团体退出民阵,一定系闻到味,觉得民阵可能违法,所以退出想划清界线”。
傅健慈指出,民阵若将款项存放在其他团体,做法不恰当亦不合理,“收咗钱正常放入自己户口,民阵有责任管好笔钱”;至于街工等已宣布“跳船”,因此若传闻属实,有关团体及组织须交代款项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