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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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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农村工业化

  农村工业化是位于农区的工业的兴起与发展并推动整个农村经济和社会进步的过程。有人将农村供工业化涵盖至农村工业之外的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等,包括所用非农产业

2.中国农村工业化的发展

  农村工业化是本世纪30年代因为农民的失业、流民的大批涌现,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这一大社会问题而提出的。当时有多种主张,如振兴农业,让农民回到土地;又如强调“都市集中”的“重工”理论。在众多方案中,有一种主张走第三条路的观点提出实行农村的工业化。农村工业化强调的是“农村工业”的特点,而“重工”学派张培刚、吴景超、陈序经、袁聘之等人强调的是“工业化”的特点,走欧美的古典式发展道路。所谓农村工业(当时又称乡村工业、乡土工业、家庭工业)主要是指小手工业生产,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言,“在农闲基础上用来解决生计困难的工业”(《费孝通选集》第295页),农村工业实则是一种“副业”经营状态,当然既名“工业”也不排斥机器的使用。

  当时主张农村工业化的代表人物是经济学家郑林庄先生。他在1935年1月发表了“我们可走第三条路”的文章(《独立评论》第137号),最终使“第三条路”成为引人注目的理论流派。他认为,中国不宜立即由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而“应该有个过渡时期来做引渡工作。换言之,我认为我们所企望的那个工业经济,应该由现有的这个农业经济蜕化出来,而不能另自产生。”他认为都市工业虽可以增加就业,但岗位有限,非一时能够办到。“在农村里面有了农业与工业相并进行,失业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从对提出农村工业化的历史背景考察中,我们也许能更好的理解作为一种发展道路的农村工业化。从今天的角度来看,郑林庄虽然对农村工业化的内容的限定和概括过分狭隘,但是做为解决农民出路与农村贫困问题的道路选择却是具有创新意义的。

  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乡镇企业的崛起,农村工业化再度成为一个理论热点,学者们不约而同地将中国农民的这一独创上升到了农村工业化理论层面来思考,而且,由于乡镇企业的飞速发展,农村工业实践的不断丰富和深化,理论研究的视野、题材、成果也有了空前繁荣。尽管这时已不再讨论农村工业化道路能不能行得通的问题,尽管这时农村工业产生发展的背景已大有不同(计划经济和农村公社制度的终结、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行),尽管这时研究的方法(如以刘易斯最初提出的二元经济发展模型为依据)及对实际经济生活的影响(如小城镇建设)大大超过了30年代,但这两个时期讨论的实则是同一个大问题,也是至今仍然没有完善答案的老问题,即农村工业化问题,当然,这个大问题之下理所应当地包括: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选择、农村工业化的缘起、地位、作用及成功之路。

  综合前人在两个历史时期的不同论述,我们在这里可以为农村工业化做如下“操作性定义”:农村工业化是指借助资金、土地、人力等资本要素使机械化生产在农村能够普遍实现,工业化操作的劳动人口在农村人口中占绝大比重,农民最终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显然,这里所定义的农村工业化是发展经济学意义上的新范畴,强调借助于要素市场,含有农村工业化与市场化不可分的意思,同时还强调农民最终走出土地。这一新的定义已经与张培刚先生所定义的工业化(实则是城市工业化)概念相去甚远,这里强调的是“农村工业化”五个字的不可分,或者至少是“农村工业”“化”,而不是“农村”“工业化”,即“农村”概念与以往“工业化”概念的简单相加。

  这正如陈锡文先生的观点:“中国的乡镇企业确实是或主要是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他们之间那种千丝万缕的联系还非常紧密。”“如果要把乡镇企业和它所处的特殊环境、特殊行业,以及生活在其中所有的人的关系分开,就可能会给乡镇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带来一些困难。因为乡镇企业和当地产业的发展,和当地居民的收入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举例说,办在城市街道的企业和办在村里的企业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大不一样(陈锡文,《面对复杂的乡镇企业》,《经济学消息报》1998年4月4日)。只要城乡二元体制不打破,“农村工业”的特殊性还将继续存在下去,同理,农村城市化也只是一句空话。

  原来所谓的工业化,多数情况下指的是城市工业化,这已约定俗成。至于这两年又出现的“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那已经是后来的现实发展之后才提出来的事。实践正在表明,在中国,只有农村工业化才预示着真正的国家工业化。这个路子是农民自己走出来的。80年代中期以前,谁也不会想到乡镇企业将成为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然而,乡镇企业的崛起绝不仅仅是一个工业经济问题。

3.农村工业化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1]

  农村工业化是改革期间推动国民经济和工业化的主要动力

  80年代初,我国农村工业的增长对工业增长的贡献不足20%。然而经过80年代中期以来的快速发展,到1992年,农村工业对工业增长的贡献上升到71.15%,1978年以来,中国农村工业对工业增长的贡献份额多年平均高41.16%。1997年乡镇工业完成增加值12500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50%,成为我国工业经济的半壁河山,形成与国家工业化并驾齐驱的新格局。1994年,山东省的农村工业增加值就已占到本省工业增加值的67%。20世纪90年代,江苏省苏、锡、常地区的乡村工业产值已超过苏、锡、常三市的市区工业产值。

  农村工业化是改革期间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其他非农产业的发展在经济增长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非农乡镇企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由1978年的4%迅速上升到1998年的27%左右,同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占到了GDP增长率的36%。同时,农村工业与区域国民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的密切程度也越来越强,农村工业总产值国民生产总值相关系数由1988年的0.16656上升到1994年的0.17685。表明农村工业化越发达,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就越高。

  农村工业发展在对外贸易中做出了巨大贡献

  1986年,乡镇企业外贸出口额仅占全国出口额的91.19%,到1997年,乡镇企业完成出口额7000多亿元,占全国出口交货总额的40%以上。“八五”期间,全国出口商品交货额净增量的45%来自乡镇企业。1992年,生产出口产品的乡镇企业已达10475家,生产涉及国民经济40个行业近千种产品,其中占全国同类产品出口量较大比重有:服装占89.17%,工艺品65.14%,轻工产品也达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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