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直接计算法

百科 > 财务核算方法 > 直接计算法

1.什么是直接计算法

直接计算法是将责任单位的各项责任成本直接加和汇总,以求得该单位责任成本总额的方法。常见的直接计算法有平衡推算法、比例推算法、速度推算法、因素推算法等。

2.直接计算法的分类

直接计算法按企业核算分级方式又可分为集中编制法和分级编制法两种。

1.集中编制法

小型企业一般实行一级成本核算,可由财会部门按一级核算的要求直接编制企业成本计划。首先财务部门根据各项消耗定额及有关资料,直接编制单位产品成本计划,然后再编制商品产品成本计划。

(1)单位产品成本计划的编制。对单位产品成本计划进行编制,是通过按成本项目分项具体结合各项资料及定额成本编制,各成本项目内容的计划数相加,即为单位产品计划成本

(2)商品产品成本计划的编制。商品产品成本计划是根据单位产品成本计划和生产计划计算编制的,是在计算可比产品与不可比产品单位成本的基础上,计算其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及可比产品成本的降低额和降低率。

2.分级编制法

大中型企业一般实行分级核算,在编制成本计划时,一般由各车间根据财务部门下达的控制数字,编制车间成本计划,再由财务部门汇总编制全厂成本计划。

(1)车间成本计划的编制。车间成本计划包括辅助生产车间成本计划和基本生产车间成本计划两种。

(2)制造费用总预算的编制。制造费用总预算是在各车间制造费用预算基础上编制而成的,它是依据辅助生产车间、各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预算资料按明细项目反映的数额进行分项汇总列示。在汇总编制时应注意扣除内部转账部分,即各车间相互分配重复计算的部分。扣除内部转账部分有两种方法,一是各车间制造费用预算数中增设分配费用一栏,用来登记其他车间分配来的费用,汇总时不包括该栏费用;二是在制造费用总预算表中设置“减:内部转账”栏,根据有关费用分配表数字分析填列。

通过编制制造费用总预算,可作为控制和监督制造费用未来发生数的标准,将实际制造费用与制造费用预算数额进行比较,可以评价制造费用实际支出情况,查明超支或节约的原因。

(3)全厂成本计划的编制。全厂成本计划是在各车间成本计划编制的基础上编制的,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包括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全部商品产品成本计划。

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是根据各基本生产车间成本计划,分产品和成本项目加以汇总编制。在采用逐步结转分步法时,最后一个基本生产车间产品的计划单位成本即为该产品的计划单位成本。如果需要按原始成本项目反映产品成本,则要将最后一个车间的计划成本中的“自制半成品”项目逐步分解后再编制。在采用平行结转分步法时,将各基本生产车间同一产品的单位成本的相同项目相加即为该产品的计划单位成本。

全部商品产品成本计划的编制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按照“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表”的内容按成本项目进行编制,以反映企业产品成本的构成及各成本项目的增减变动情况;二是按产品类别进行编制,以反映各种产品成本计划数及可比产品较上年成本升降情况。

3.直接计算法对账簿设置的调整

直接计算法主要是根据现金流量表表内各项目的涵义,通过从会计账簿中寻找有关数据直接进行填列的方法。如果企业的经济业务不多,或经济业务单一,采用此法较为简单。为了能够为直接计算法下编制现金流量表提供有关数据,需要在过去的会计账簿体系的基础上,对有关账簿明细账的设置作一些必要的调整。需要调整的账簿主要有:

(1)“存货”账户,仍可按原来的方法设置明细账,但需设置一个备查账簿,专门登记有关非经营性存货增加或减少的详细情况,如以存货进行投资、吸收外单位的存货投资、在建工程耗用存货(购进后改变用途)等。

(2)“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账户应将应付生产经营人员的工资与福利费、应付管理人员的工资与福利费用、应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与福利费分开,单独设置各自的明细账,如“生产经营人员工资”、“管理人员工资”、“工程人员工资”,或设置多栏式明细账。

(3)“预提费用账户”应按用途分设“预提租金”、“预提车间大修理费”、“预提利息”、“其他预提费用”明细账。

(4)“待摊费用”账户应按费用项目分设“领用存货”、“缴纳印花税”、“车间大修理费”、“其他管理费”、“非经营性费用”等明细账。

(5)“累计折旧”账户应按性质分设“生产经营计提折旧”、“管理部门计提折旧”、“工程部门计提折旧”、“其他折旧结转”等明细账。

(6)“财务费用”账户应分设“经营性费用”、“利息费用”、“其他非经营性费用”明细账。

(7)“营业外收入”账户应分设“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资产再次评估增值”、“接受捐赠转入”、“税费返还”、“其他经营性收入”等明细账。

(8)“营业外支出”账户应分设“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资产评估减值”、“非常损失”、“经营性支出”等明细账。

(9)“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应分设“出售材料收入”、“技术转让收入”、“经营性租赁收入”等明细账。

(10)“其他业务支出”账户应分设“出售材料成本”、“技术转让成本”、“经营性租赁支出”、“其他税费”等明细账。

(11)“应收股利”账户应从原“其他应收款”账户中分开,并且“应收股利”账户应分设“购入股利”(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应计股利”明细账。

(12)“应计利息”账户应分设“购入利息”(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发行日至购买日的利息)和“应计利息”明细账。

(13)“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中应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明细账,另应设置备查账簿,专门登记以非现金资产进行投资的事项。

(14)“长期债权投资”账户中的溢折价应分开,分设“债券面值”、“溢价”、“折价”、“应计利息”明细账。

(15)“固定资产”账户中应分设“固定资产购建转入”、“固定资产投资转入”、“接受捐赠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出售”、“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固定资产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捐赠转出”等明细账(或备查账簿)。

(16)“累计折旧”账户应分设“车间计提折旧”、“管理部门计提折旧”、“在建工程计提折旧”、“其他折旧结转”等明细账。

(17)“无形资产”账户应设置备查账簿,专门登记无形资产购入、自创无形资产转入、无形资产投资转出、无形资产出售等事项。

(18)“递延资产”账户可设置备查账簿,专门记录一些非现金支付事项,如一次性领用大量低值易耗品等。

(19)“长期借款”账户应分设“本金”、“应付利息”明细账。

(20)“实收资本”账户如有收到的非现金资产,则应设置备查账簿,登记本期实际收到的非现金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等)的增减变动情况。

评论  |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