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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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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核心。它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投资运行等环节。其目的是真实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活动过程,为社会保险方面的决策提供依据,因为“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是通过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转体现的”。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可以节约社会保险的运行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在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正常支付与安全性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将积累的社会保险基金投入经济活动,使社会保险基金最大限度地增值。

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途径[1]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主要有财政集中型管理、多元分散型管理和专门机构型管理三种途径。

  (一)财政集中型管理

  财政集中型管理,是指以建立社会保险预算或直接列入财政预算的方式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前者强调社会保险预算与政府一般预算项目分离,作为专项预算,在政府预算中保持相对独立性,不能直接动用社会保险基金弥补政府财政赤字。后者则将社会保险收支与政府预算融为一体,当社会保险收大于支时,政府可将其用于安排其他支出,或将其用来弥补财政赤字;当社会保险收不抵支时,则通过财政预算拨款予以弥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这种方式侧重于通过向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定向认购社会保险特种债券,或直接列入财政预算,这些都体现了国家财政集中管理的特性。基金管理具有风险低、保障收益和易于操作等优点,但也存在通货膨胀时基金贬值的隐患。在较高通货膨胀的形势下,国家应提高国债利率以保障基金价值不遭贬值。因此,财政集中的管理途径有助于保障基金实现安全投资营运,但在保值增值方面存在某些局限性。同时,积累的社会保险基金可能被用于弥补财政赤字,将社会保险责任的兑现推给未来政府承担。

  (二)多元分散型管理

  多元分散型管理,是指社会保险基金委托银行、信托公司、基金管理组织等金融机构管理营运,通过金融机构进行信托投资,并规定最低收益率。这种基金管理途径具有手续简便、收益能够保证的特点。在实际操作中,为降低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一般采取委托人不具体指定投资对象和范围的信托投资方式,由金融机构全权经营管理,并承担风险,基金可以获得利息收益外的年终分享利润。为使社会保险基金获得较大投资回报分散风险,有一些国家则采用委托多家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这就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多元分散型基金管理途径。尽管这种管理方式强调投资收益性,但在高通货膨胀的背景下,达到满意的投资收益水平难度很大。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大多数由社会保险机构委托国有商业银行划拨,存入“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并由其进行投资管理。这种管理途径存在诸多问题,如基金的保值增值因与存款利率通货膨胀率的较大差异而难以实现,从而难以有效监管,基金的征缴上存在隐性流失,基金管理与投资规则尚未健全等,这些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基金管理。

  (三)专门机构型管理

  专门机构型管理,是指由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和社会保障银行等专门机构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投资营运。作为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其董事会财政金融、劳动、工会、社会保险机构等有关方面代表组成,在严格规范、严格监控的条件下,集中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负责投资营运和投资组合,并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意义[2]

  1.有助于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稳定运行

  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与深化,保险保障面将扩大至各类企业的广大劳动者,企业和个人缴费规模会随之增大,从而会较大幅度地增大社会保险规模。同时,基金部分积累筹资模式和多层次社会保险目标模式的确定,必然会积累起规模巨大的社会保险基金。强调社会保险基金通过有效的投资营运以获得较高投资收益,是最终实现社会保险政策目标的一项举足轻重的政策主张。

  2.有助于减轻政府日益增大的社会保险费用负担

  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注重基金的投资营运,既有助于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又有助于增强基金的经济实力,减轻政府负担。显然,对社会保险计划而言,政府将承担最后的责任

  社会保险制度的危机也主要是财务机制危机,基金管理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缓解社会保险财务危机,亦有助于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强化基金管理对于减轻国家财政的社会保险支出负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且已成为不少国家社会保险改革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3.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营运效果,注重投资方向结构的调整,将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国家基础产业的较快发展,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尤其当规模巨大的社会保险基金不是简单地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而是直接用于促进经济增长时,势必对长期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经济的稳定与协调发展,又是社会保险健康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比较[2]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一般划分为信托基金管理模式、基金会管理模式、商业经营性基金管理模式。

  (一)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模式

  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模式,即将社会保险基金委托给某一专门机构(如财政部)管理,并负责基金投资营运的基金管理模式。美国、日本等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均属这种模式。

  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模式的特点:(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国家财政密切关联,或由财政部直接管理,或由财政部、社会保障部、劳动部及非政府人士组成的专门委员会管理。(2)社会保险信托基金主要用于购买国债,大部分基金是作为政府预算计划的一个重要支柱而投向公共部门。(3)投资风险由财政部承担,如发生基金收支失衡和投资损失,财政部必须通过政府其他收入来保证支付社会保险金。(4)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的投资营运与财政收支平衡状态和国债市场密切相关,常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一个砝码。如美国社会保险基金在实际运作中,有相当数额被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而不是直接投资用于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信托基金的方式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进行管理,必须建立于严格的法律和规则基础之上,并形成系统管理程序

  (二)基金会管理模式

  通过基金会形式组织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是不少国家采取的管理模式。国家通过中央公积金局依法实施基金管理,同时作为公积金投资的信托人,遵循公积金法和信托法进行资金投放。公积金局直属劳动部管辖,并由11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负责管理中央公积金。基金投资营运主要投资于政府公债,旨在保证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同时使国家获得大笔资金投放于社会公益部门。公积金存款的80%以上用于购买国债,投入经济建设,形成了增加积累——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提高工资——增加积累的良性循环,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经济保障目标的协调与统一。

  (三)商业经营性基金管理模式

  商业经营性基金管理模式是指由政府规划并授权的基金公司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的基金管理模式。主要是以智利为代表、在一些拉美国家推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下的社会保险基金由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商业竞争性原则组织实施管理和投资营运。

5.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在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作用[3]

  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保证社会保险制度顺利实施的基础

  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依赖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合理运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要经过筹资运营等若干环节。这几个环节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到基金的顺利流动。通过实施基金管理,对基金的需要量进行科学预测和全面规划,合理分配资金,规范基金运行程序,就可以确保基金的顺利运行,及时为劳动者提供保障和服务

  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必要手段

  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保障劳动者遇到劳动风险时基本生活需要而积累的一项专用基金。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社会保险基金只能用于社会保险项目的支出而不能挪作他用。然而,由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存在一定程度的分离,社会保险基金在运行中可能会被挪用、侵蚀。事实上,近些年来,贪污、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案件时有发生,已严重影响到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据财政部对10省市检查,1992年至1995年被挤占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达60多亿元。据审计机关报告,1996年全国发现被挤占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近60亿元。另据1998年11期《中国社会保险》披露的26起社会保险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资料分析,贪污、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已成为国家公务员腐败的一种新形式。这26起案件涉及四川、江苏等13个省(区、市),共涉及社会保险工作人员40人,其中大部分是领导干部。有关专家分析表明,26起案件的作案方法多样,主要归纳为6类,即:利用职权,挪用基金,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采取收入不记账的方法贪污;采取截留、扣发养老金或多拨养老金及吃回扣等手段进行贪污;调换国库券,或以国库券、银行存单抵押进行贪污;挪用公款造成损失。这些案件的发生说明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还存在着漏洞,需要加强管理制度的建设。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就是要健全各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法规,建立科学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审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从而在制度机制上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手段

  社会保险基金在本质上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负债。要使社会保险基金在将来能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就必须使基金具有保值增值能力,在动态的经济环境中,只有实施有效的投资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运营获得较高收益,使投资收益不低于通货膨胀率,才能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自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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